关于开展2021年寒梅飘香工程“自强之星”“公益之星”“科创之星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2021年11月19日 14:38
全院同学:
为进一步深化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育人体系,树立先进典型,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不畏清寒、励志进取、感恩奉献、逆境成才。现将2021年寒梅飘香工程“自强之星”“公益之星”“科创之星”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
全日制在校在读2020-2021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2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,无不诚信记录,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;
(3)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,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、选修课全部合格;
(4)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(残疾、因病、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);
(二)参评条件
1.自强之星
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1)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%,或者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列20%-40%且在行为表现、员工工作、学术科研、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;
(2)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两次校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奖励(包含校级职能部门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获奖,如“社会实践优秀个人”)。
2.公益之星
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1)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、公益服务等活动,原则上参评学年在志愿四川平台登记累计公益服务时长不低于100小时,不满100小时的同学需提供其他公益机构颁发的相关证明;
(2)在扶贫、助学、助残等方面有典型事迹,如在主流媒体上发表事迹报道等,形成广泛影响力。
3.科创之星
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1)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、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,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,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;
(2)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;
(3)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,领办企业运营周期一年及以上,并取得突出成效。
三、名额设置及奖励
“自强之星”“公益之星”“科创之星”各3名。奖金1000元/人,颁发荣誉证书。
四、日程安排
(一)11月21日18:00前,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填写申请表(附件1)并将电子档发送至综合办邮箱cyxyzongheban@163.com
(二)11月22日12:00前,将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(证书复印件、论文期刊封面、目录、首页复印件或检索证明、公益服务时长网页截图等)提交至7-31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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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