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同学:
按照《党章》要求,经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、群众意见调查、党支部考察、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,并报公司党委讨论同意,拟将祁虹银、胡家凌等16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,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3日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,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应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公司党委办公室:7-310。
电话:028-86290021。
公司党委
2021年4月21日